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26,396,3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473,844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983,922,4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A股股本结构变化表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八、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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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3,352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05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41.49元/股调整为39.92元/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7名变更为145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57万股调整为1,041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万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94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7、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和职务调整原因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4月2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7,053,4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65,51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10、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9.92元/股调整为38.2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2年10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原因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4,532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9、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7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2、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5.75元/股调整为32.75元/股。
23、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3,726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24、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9,904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股进行回购注销。
2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8,66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9、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
30、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附表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3,352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3%。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参与。经核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10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1、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九、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9名变更为19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630,000股调整为12,450,000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000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1名激励对象未全数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29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52,500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587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9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1,676,675.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2,152,5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52,500股。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2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18、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7,93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4、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附表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4%。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参与。经核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10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1、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九、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7,839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7%;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3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75,000股,但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不认缴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8,325,000股。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0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74,434,25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8,325,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325,000股。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8、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职务调整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13、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4,35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5、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6、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3,375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8、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附表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7,839股,占目前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0.07%。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10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1、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九、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2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6.28元/股调整为54.61元/股。
同时因34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
5、公司原拟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股票期权,由于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49名变更为2,81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9,074,000份调整为107,791,000份。因2名激励对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2,815名变更为2,81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107,791,000调整为107,693,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完成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九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11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8、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前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22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6,055,08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47名所在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95,96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39,1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45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155,28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1、根据《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2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6,055,08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47名所在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95,96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39,1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45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155,28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2、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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